车辆财产诉讼保全通知书
尊敬的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本法院决定对你持有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全的财产信息:
车辆所有人姓名:xxxx
车牌号码:xxxx
车辆型号:xxxx
二、保全措施及期限: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本院认定,决定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查封:被保全车辆已于xxxx年xx月xx日被本法院查封,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处分该车辆,直至本案审结为止。
2.扣押:被保全车辆已于xxxx年xx月xx日被本法院扣押,禁止任何人将该车开走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直至本案审结为止。
三、解除保全程序:
如你认为本次保全没有必要性,并能提供确凿证据予以证明的,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加有关证据材料。
四、特别提示:
1.当事人如对上述措施不服,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受理。
2.你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应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法院履行义务,逾期视为放弃履行。
以上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请妥善保管本通知书,按照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年xx月xx日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