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和诉讼扣押是民事诉讼过程中常见的两种法律措施,它们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正当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诉讼保全又称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根据申请人的请求,由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对涉案财产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正常进行的人进行限制或禁止处理的临时措施。
诉讼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申请人在官司结束后仍能够取得实际的执行效果;防止被告通过变卖财产、转移资金等方式逃避债务;确保案件的有效审理,防范可能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的行为。
1. 财产保全:即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以确保案件最终判决后能够有效执行。
2. 行为保全:即对被申请人的某种行为进行限制,如禁止其处分财产、转让股权等。
3. 证据保全:即对可能丧失或毁损的证据进行封存或勘验,以确保在审理过程中能够获取有效的证据支持。
诉讼扣押是指根据被告的请求或法院认定事实及依法形成的判决,暂时剥夺被告的特定财物所有权或占有。它主要适用于涉及债务纠纷和侵权行为的案件。
诉讼扣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原告在官司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赔偿或清偿;惩罚被告的不当行为,促使其履行相应义务;维护诉讼安全,防止被告逃匿或偷改财产等情况发生。
1. 物品扣押:即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例如涉案货物、车辆等。
2. 资金扣押:即扣押被告的存款、股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保全和诉讼扣押并不代表被告一定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法院会依法判断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总之,诉讼保全和诉讼扣押作为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法律手段,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正进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应了解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权益选择适合的保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