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申请人解除保全的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27 01:15
  |  
阅读量:

申请人解除保全的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本院经审理认为:

一、申请人提出的解除被申请人所承担的保全责任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受理。

二、被保全的财产与保全目标之间具有必然联系。被申请人所持有的资金和财产确实存在着对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采取保全措施是必要的。

三、鉴于被保全的财产在执行时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在考虑到案件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院认为解除保全措施更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

基于以上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判决如下:

一、准予申请人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被申请人应将已被扣押或动用的财产及时返还给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被保全的财产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负担。

判决如下:

本裁定立即生效。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