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文本
保全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在诉讼期间得到保护,以防止诉讼结束后无法恢复原状或无法实现法律判决。财产保全担保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为了确保对方当事人给付款项、提供担保或执行裁判或调解协议的效力,有需要时可以直接对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保全的担保形式。
一、保全申请方(以下简称“申请方”)是________ (申请人名称),其为担保安全、便于财产保全申请及归还保全费用的需要,向________ (法院名称)提出申请,请求对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的财产进行保全担保。
二、申请方在保全申请中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1)申请方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2)被申请人违反了合同约定;(3)申请方资金或利益面临丧失的实际风险;(4)被申请人所持有的财产价值可以弥补申请方的损失;(5)财产保全担保是执行法院判决的唯一或最佳方式。
三、据此,申请方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述财产进行保全担保:
1. 被申请人名下位于_______(地点)的房产,具体信息如下:
(1)坐落地点:_______
(2)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产权证号:_______
(5)评估价值:_______(人民币)
2. 被申请人名下位于_______(地点)的车辆,具体信息如下:
(1)车辆类型:_______
(2)车辆品牌:_______
(3)车牌号:_______
(4)车辆识别码:_______
(5)发动机号:_______
(6)评估价值:_______(人民币)
四、申请方承诺,在对财产进行保全担保期间,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不进行过度或不当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如保全担保结束后,被申请人的财产未被强制执行或申请方已获得相应款项或担保,则申请方将立即在保全担保期满后归还被保全的财产。
五、为了确保保全担保的实施能够有效进行,申请方同意承担以下义务:
1. 在法院作出决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担保费用,并将担保费用存入相应的财产保全账户中;
2. 向保全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财产信息,并及时更新;
3. 接受财产保全执行监督,并按法院要求提供执行进展情况报告;
4. 配合法院的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协议。
六、本保全担保文本自法院确认后生效,直至法院终裁截止。申请方承诺严格遵守法院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本保全担保文本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本保全担保文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申请方:__________________ 的签章
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