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条款、特别约定书和批单组成。本保险合同经被保险人签章或盖章并经本公司签署后生效。
第二条 保险责任
1.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其所享有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时,本公司负责支付在诉讼保全产生费用中,扣除免赔额后的部分。
2. 本保险合同对个别被保险人与本保险合同关键信息不符的,属于无效。
第三条 免赔额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即每次扣除免赔额后,本公司承担超过免赔额部分的费用。
第四条 保险费和缴费方式
1. 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公司发布的保险费率和核定金额交纳保险费。
2. 被保险人在缴纳保险费时,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材料。
第五条 保险期间及终止
1. 本保险合同自承保日零时起生效,至终止日期,经双方协商可续保。
2. 被保险人或本公司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终止本保险合同。
第六条 索赔和理赔处理
1. 被保险人发生诉讼保全申请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2.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提供配合和协助。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保险费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需缴纳相应税费。
第九条 重要事项告知义务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需如实告知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一切重要事项,否则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