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为避免当事人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在诉讼程序进行期间向法院申请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或禁止令来保全当事人的权益。为了保证申请诉讼保全的效果,当事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保全措施书》,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诉讼保全的请求:明确申请人要求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或禁止令。
2. 诉讼保全的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申请人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以及为何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
3. 诉讼保全的证据:列出申请人目前可以提供的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这些证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物证等。
其次,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者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2. 权属证明:如果涉及财产保全或土地使用权等,需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
3. 《诉讼保全通知书》: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前需要向被申请人送达《诉讼保全通知书》,申请人需要提交送达凭证。
此外,申请人还应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法人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在递交申请材料之前,申请人应该仔细核对所有资料是否完备,并按照法院要求的份数进行复印和封装。申请人也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并增加申请成功的概率。
总之,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保全措施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并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