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保全告知书
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经本院审理受理,为了确保诉讼过程中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我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特此向您告知以下事项: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们收到了【案件名称】的申请,并已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根据我院的初步判断,您提出了一些合理合法的请求,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您的权益。
二、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
根据您的申请及相关证据,我们认为存在一定的紧迫情况或者存在您可能无法实现法律权益的风险。因此,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失或不可逆转的后果,我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
三、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
根据您的申请,我院决定采取如下的保全措施:
1.【保全措施一】:【具体内容】。
2.【保全措施二】:【具体内容】。
四、执行保全措施的时间与地点
我院将在颁发本告知书之日起,即刻组织和实施保全措施。具体时间与地点我院将另行通知,请您配合我院的工作。
五、申请异议的权利
如果您对本案中采取的保全措施存在任何异议或疑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并说明理由及提供相应证据。我院将依法审查您的异议,并依法进行裁决。
六、注意事项
1.本保全措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请确保您配合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如有需要,您可以随时向我院咨询、索取案件进展情况或其他相关信息。
最后,希望您积极配合本院的调查工作,并相信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我们。
【法院名称】
日期:【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