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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保险费是交给谁
发布时间:2023-11-2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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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保险费是交给谁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预防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而诉讼保全保险,则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将诉讼保全的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来承担。

那么,究竟诉讼保全保险费是交给谁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通常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诉讼保全保险费用。

首先,我们来看看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共同民事诉讼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裁定的,由申请方预先支付担保金。”这一条规定明确了申请人需要支付担保金,也就是保全费用。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2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等案件,应当根据执行标的的金额确定适宜的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诉讼费和执行费的数额。”这也表明,财产保全费用应当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再者,在实践中,对于涉及大笔财产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方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以确保诉讼保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显示了诉讼保全保险费用的支付责任在申请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申请方先行支付诉讼保全保险费,但如果该申请被判定为合理且必要的,则可以在案件结束后通过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保全费用进行追偿。

总而言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诉讼保全保险费用是由申请方承担。这需要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时,除了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还要综合考虑相关费用的承担责任,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专业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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