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申请书
法院:
我系被申请人,因某案件被申请对我进行财产保全。在此,特向贵院提出解除上述保全措施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全原因
根据原告的申请,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对本人财产的保全决定,原告主张xxxx元。
经查,原告主张的债权不存在,是毫无依据的。同时,本人目前正在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无法正常生活与经营公司。维持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已经不再存在。
二、解除申请理由
1. 存在异常情况:
在执行保全措施期间,财产调查表明,原告身处经济困境,几无资金来源,且存在资金拨款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记录。这些事实表明,原告为了恶意牵扯我财产,故意提出未经证实的债权,并企图通过该保全申请干扰我的正常生活与公司运营。
2. 申请不合法:
原告作为保全申请人,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债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全法》第15条之规定,未能符合财产保全条件,应当予以撤销。
3. 保全必要性消失:
经过调查取证,本人财产并无异常流动的情况。而且,执行保全决定后,我的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已无力还债。继续保全的目的已经达到,进一步维持其有效性已不再具备必要性。
三、解除请求
鉴于上述理由,我特此请求贵院立即解除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并恢复我的正常生活与公司运营。我将积极配合贵院的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及可能需要的证据。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