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诉讼保全必须要立案吗
发布时间:2023-11-25 11:22
  |  
阅读量: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以法院的方式采取措施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可能会疑惑:诉讼保全是否必须经过立案程序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一个概念,即立案和保全之间的关系。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法院受理后形成的一个法律行为。保全是为了保护诉讼标的物或证据的价值,防止其在诉讼过程中被破坏、灭失或转移,以保障诉讼的公正进行。

对于普通诉讼案件来说,立案是诉讼必经的一个环节,只有经过立案程序,法院才会开始进行审理并进行相应的保全措施。这是因为立案是审判程序的起点,在立案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核,并且抽取合适的法官进行审理,确保诉讼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先行采取保全措施,再进行立案程序。比如,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严重侵害,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无法实现保全目的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行采取保全措施,随后再进行立案程序。

此外,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诉讼保全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对于涉及专利、商品名称、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全申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并不需要经过立案程序。

综上所述,对于大多数普通诉讼案件来说,诉讼保全必须在立案程序之后进行。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紧急情况或知识产权案件中,可以先行采取保全措施,再进行立案程序。


相关tags: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