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申请人的担保人,现就申请执行人所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向贵庭递交本担保书,为保全申请的顺利进行,特此声明并承诺以下内容:
1. 本担保书系本人真实、自愿签署,并具有合法效力。
2. 本担保人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事项充分理解,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 本担保人郑重声明,被申请人在保全期间不会转移、变卖、抵押、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相关财产,在本担保期满前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申请执行人权益的行为。
4. 若被申请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担保人愿意立即履行相应义务,为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上认可的赔偿或其他合理的补偿方式。
5. 本担保人同意接受法院的监督和调查,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真实凭证和信息,并配合执行法院的执行要求。
6. 本担保书有效期自立即生效,直至诉讼保全申请事项终结或法院作出解除保全决定为止。
7. 若在保全期间,本担保人有身份信息变更、居住地变更等情况,将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院,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8. 对于因本保证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受警告后一周内应提交至被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同意以上司法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9.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担保。
担保人(签字):
日期:
本担保书备案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