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必要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前,根据法院的决定采取一些措施保全案件标的或者相关证据的行为。而对于那些已经进行了诉讼保全的当事人,在起诉时还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起诉状:起诉状是诉讼的核心文书,起诉状中应当明确表达原告的基本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证据、法律依据等内容。起诉状还应当附带诉讼保全裁定书作为证据。
2. 当事人身份证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护照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3. 诉讼保全材料:起诉时已经进行了诉讼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法院的诉讼保全裁定书、保全执行证书等相关材料。
4. 证据材料:除了诉讼保全的相关证据,原告还需要提交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协议、发票、收据、证人证言等。
5. 受理费用缴纳凭证:在起诉时,原告需要缴纳一定的受理费用,需要提供缴费凭证作为诉讼材料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的资料,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和法院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起诉前,当事人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或者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准备充分。
在提交上述资料的同时,当事人还需要按照法院的规定制作相应的副本,并在法定时间内将其送交给法院。如果逾期未提交或者不符合规定,法院可能会要求补正或者拒绝受理。
总之,起诉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诉讼保全材料、证据材料和受理费用缴纳凭证等。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应当及时准备好这些资料,并遵守法院的规定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