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障原告权益或防止被告行为对诉讼目标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采取一些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证据等进行临时保全。
那么,保全如何算呢?保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 以财产保全为主;二是以行为保全为主。
1.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原告在诉讼胜利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裁定。财产保全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轮候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
其中,查封是指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封存,限制其转移、处置权利;扣押是指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物进行实质性控制,防止其流失、减少;冻结是指法院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股权等进行限制,使其无法使用或处置。
2. 行为保全:
行为保全是指法院以命令或禁令的方式,要求被申请人采取或停止某种行为,以保护原告合法权益。行为保全主要包括强制停工、排除妨害、禁止侵权、责令履行等措施。
其中,强制停工是指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暂停工程或经营活动,以避免原告权益受到损害;排除妨害是指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终止对原告权利的侵害行为;禁止侵权是指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停止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等行为;责令履行是指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等。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说明保全的合法理由和紧急情况。法院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开庭审查,并依法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保全措施是临时性的,只在诉讼期间有效。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在保全期满或解除后,相关担保措施也会解除。
总而言之,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防止被申请人的行为对申请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保全的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在申请保全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保全的紧急性和合法性,经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