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原告的申请,本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一、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地址)的不动产,即(具体描述不动产)。该不动产面积为(具体面积),权属归被申请人所有。
二、被申请人名下的存款及金融资产。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申请人在以下银行及金融机构开设有账户:
1. 银行:中国银行 账号:(具体账号) 存款金额:(具体金额)
2. 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具体账号) 存款金额:(具体金额)
3. 金融机构:招商证券 账号:(具体账号) 持有股票金额:(具体金额)
三、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财产。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申请人还拥有以下其他财产:
1. 房产:(具体描述房产) 价值:(具体价值)
2. 车辆:(具体描述车辆) 价值:(具体价值)
据此,本法院裁定: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地址)的不动产,即(具体描述不动产),保全金额为(具体金额)。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在以上银行及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保全金额分别为:
1. 银行:中国银行 账号:(具体账号) 保全金额:(具体金额)
2. 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具体账号) 保全金额:(具体金额)
3. 金融机构:招商证券 账号:(具体账号) 保全金额:(具体金额)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
1. 房产:(具体描述房产) 保全金额:(具体金额)
2. 车辆:(具体描述车辆) 保全金额:(具体金额)
请被申请人协助执行,并根据本裁定书的要求提供相应财产的清单、估价等相关资料。
特此裁定。
裁决庭:(法院名称) 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