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XXX公司法务部经理,代表本公司就涉及贵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措施,提出解除申请,并希望贵委员会予以审议。
一、案情简介
根据我公司向法院提起的诉讼,XXX公司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未履行应付的货款,导致了我们经济损失。基于此,我们提出申请,请求贵仲裁委员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措施,以确保我公司的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
二、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
1. 财产保全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公司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已经实现。XXX公司已经支付了部分货款,并且表示将继续履行后续支付义务。可以认为,恢复我公司的正常贸易关系已完全满足。
2. 财产保全导致上述公司经营困难:财产保全措施对XXX公司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包括资金周转困难、声誉受损等。如果财产保全继续进行,将给对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更大的影响,这不符合我司的诉讼目标。
三、解除财产保全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进行解除。现在我们提供以下具体依据:
1. 对方已支付部分债务:由于XXX公司已支付了部分货款,并明确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因此,解除财产保全能够保证双方关系的正常发展。
2. 相当数额的财产已被查封:财产保全导致的查封已经达到了维护原告权益的目的。如若继续保全,将给被保全财产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害。
四、请求仲裁委员会处理意见
鉴于上述理由和依据,我们特此请求贵仲裁委员会立即解除我公司向XXX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并移交相关材料于XXX法院,以便进一步审理诉讼。
五、陈述人声明
本申请书内容属实,如与事实不符,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法务部经理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