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采取措施保全涉案财产,以防止对方将其财产转移、毁损或变卖等行为对案件的判决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中公诉讼财产保全书的撰写,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求。
一、文首标明身份
保全申请人在书面上应明确身份,并注明自己的具体联系方式(姓名、住所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法院在需要时与其联系。
二、称述理由
在诉讼中,保全申请人需要清楚陈述保全的理由。这包括说明保全的必要性、原告(保全申请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威胁,以及被告可能从事的转移、毁损等行为。此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上述主张。
三、明确保全财产
保全申请书必须明确注明要保全的财产种类、金额、数量以及具体所在地。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够提供涉案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书中,要清晰表达对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要求和依据。
四、提出具体申请
在保全申请书中,保全申请人需要明确提出具体的保全申请,比如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告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查封涉案房产等措施。此外,必要时还可以提出其他合理的保全要求。保全申请书上应标明因作出该项保全措施而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与责任。
五、陈述处罚责任
在保全申请书上,保全申请人可以适当陈述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请求法院限制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采取其他处罚措施以强制执行。同时,也应写明保全措施是否可能导致被告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害,以及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
六、签名盖章并附执照复印件
保全申请书应由保全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或个人的印章。对于法人保全申请人,需要附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确保书面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七、缴纳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保全申请人需要按照法院规定的标准缴纳一定数额的保全费。在保全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已经缴纳了相应费用,否则可能导致保全申请被驳回。
总结:
撰写中公诉讼财产保全书时,要注意以上各项要求,并尽量详细而清晰地叙述申请理由和请求。保全申请书是保全程序的必备文件,关系到案件的进展和结局。因此,在撰写过程中,需谨慎审查并核实书面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