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人保财产保全担保书
一、背景介绍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需要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其中之一就是诉讼人保财产保全担保。通过这种方式,诉讼人可提供一定金额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以确保对方能够履行法院的判决。本文将具体介绍诉讼人保财产保全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二、担保人信息
1. 担保人姓名:
2. 身份证号码:
3. 居住地址:
三、被保全财产情况描述
1. 财产类型:
2. 数额:
3. 具体描述:
四、保全义务
担保人同意根据法院的判决、裁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承担以下保全义务:
1. 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被保全财产相应的数额。
2. 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履行法院的相关要求。
五、违约责任
如果担保人未按照上述保全义务履行,将视为违约。一旦发生违约,申请执行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并且可以要求法院采取进一步措施以维护被保全财产的安全。
六、生效期限和解除方式
本担保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解除。如果法院作出裁决有其他特殊规定,则按照法院的裁决来执行。
七、其他约定
1. 担保人同意接受法院的传票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2. 担保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本担保书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以上是诉讼人保财产保全担保书的基本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并在需要的地方加入额外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