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情况确认承诺书
尊敬的法院:
我(甲方)系被告,就本案件涉及的保全措施提起特殊程序,特此向贵庭作如下确认承诺:
一、本人自愿接受法院判令的保全措施,并保证会主动履行法院所决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二、本人承诺将切实配合并配合执行法院所决定的保全措施,将全力确保保全的安全和有效性。
三、本人知晓并同意,若对保全措施有异议,或者需要变更保全措施的,应该在法定时限内向法院提出,并遵守法院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在未经法院批准变更前,本人应当严格遵守原保全措施。
四、本人保证对保全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承担保管和保护责任,不得擅自转移、处分、毁损等。
五、本人明确了解若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则须面对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违约金等。
六、本人亦声明如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无法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时,将会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前申请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此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并在本案结案、保全措施解除或变更后终止。
特此确认承诺。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1. 本确认承诺书仅用于约定甲方承诺遵守法院判令的保全措施,并无其他意图;
2. 请甲方在阅读并确认了解所有内容后再进行签字,一旦签署即视为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法院留存一份,甲方亦需自行保存一份备案和使用。
4. 如对本次确认承诺书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法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