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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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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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鉴于,委托人与被告存在一起诉讼纠纷,为了保证委托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委托人需要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并决定将诉讼保全权益的实现委托给保证人,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范围
1. 委托人授权保证人代为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并向相关法院提供相关材料。
2. 委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诉讼保全措施。
二、保证人的义务和责任
1. 保证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并协助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保证人应承担因委托人诉讼保全所造成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
3. 保证人应对委托人的诉讼保全权益承担民事责任,并与委托人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后果。
4. 如果委托人因其他原因没有享受到相应的诉讼保全措施,保证人应退还委托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三、委托人的权益和责任
1. 委托人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配合保证人履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程序要求。
2.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干扰或阻挠保证人履行诉讼保全的职责。
3. 如委托人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保证人有权中止履行保证义务。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本协议一经签订,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否则不得单方面撤销或违约。
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