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诉前保全担保书
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证据、财产等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正式开始之前,为了防止被告在后续诉讼过程中转移、毁损或隐匿财产等行为对原告的权益造成损害,原告向法院提出的一项申请。而为了保证申请的顺利进行,原告需要提供一份法院诉前保全担保书。
一、担保人基本信息
担保人是指愿意为原告的诉前保全申请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担保书中,需详细填写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或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担保人需要保证自己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信息发生变化,应该及时通知法院并及时改正。
二、保全财产的描述
在保全申请中,原告需要明确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对于动产来说,需详细描述其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信息;对于不动产来说,则应注明其地址、面积、编号等相关信息。此外,原告还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财产与被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可能受到被告侵害的风险。
三、申请保全措施的说明
在担保书中,原告需要说明所申请的具体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一般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种形式。对于财产保全,原告应明确提请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保全等措施,并说明所希望保全措施的期限。对于证据保全,原告应详细描述所需保全的证据形式和保存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担保责任及法律后果的承诺
担保人在担保书中需明确承诺,承担起提供担保的责任。担保人应明确表示,若原告成功通过诉前保全申请,并且因此产生了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担保责任等经济损失,担保人将予以赔偿。此外,担保人也需明确告知法律后果,即在申请担保不实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五、附加文件
担保书的有效性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同时,还需提供原告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诉前保全申请书等。
六、签署和日期
担保书的最后,需要担保人亲自签字,并写明签署日期。同时,为了保证其真实性和效力,应该还要求担保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总结:
通过上述担保书的申请,原告可以向法院请求诉前保全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也增加了原告申请的可信度,保障了担保的有效性。当然,在签署担保书之前,相关当事人也应该对担保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责任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经过细致的商议和协商,以确保相关权益的保全申请能够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