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人或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投标人为表明其能履行投标承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金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投标保函可以退回。
一、投标保函是否可以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内提供投标保函,用以保证其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履约的有效性。而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撤回了投标文件,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退还给投标人。
二、投标保函退还的程序
1. 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并声明不再参与投标,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撤回材料。
2. 审议并决策
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的书面撤回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申请进行审议,并进行内部决策。主要考虑是否依法应退还保证金。
3. 通知投标人
招标人对组织决策结果进行书面通知,告知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情况。通常会注明退还的时间、方式和相关手续材料等。
三、退还期限
具体的退还期限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按照约定或者合理的期限约定享有退还的权利。
四、逾期未退还处理
如果招标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退还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要求退还,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退还问题。
五、结语
投标保函的退还涉及到多方的权益保护,招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退还操作。而投标人则需要合理使用退还机制,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双方的合作与信任是投标保函退还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