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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银行保函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1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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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包方银行保函管理细则

在项目合作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一份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银行保函不仅可以保障发包方的利益,也是承包方信誉的体现。因此,统一制定和管理发包方银行保函十分必要。

第一条:银行保函开立流程

1. 承包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递交银行保函申请。

2. 发包方收到申请后应尽快对申请进行审核,并通知承包方是否符合开立条件。

3. 符合开立条件的申请,发包方应提供具体的开立银行、账户等资料给承包方。

4.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在指定的银行办理开立手续。

5. 发包方应核对银行保函的内容,确保与合同的约定一致且完整。

第二条:银行保函使用管理

1. 承包方应在项目验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银行保函的原件交还给发包方。

2. 发包方须仔细核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存档备查。

3. 若发现银行保函有损坏或内容被篡改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承包方重新开立保函。

第三条:银行保函的解除和变更

1. 如当事双方有约定或发生特殊情况,可协商解除银行保函。

2. 若需变更银行保函的金额、期限等内容,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银行及承包方,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 若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银行保函,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在银行保函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相关仲裁或法院进行起诉。

总结:

发包方银行保函管理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规范项目合作过程中的保函使用。遵循细则,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潜在风险,并提升合作的信任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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