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通用条款15条
履约保函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保函受益人能够获得应得的权益,保证人向受益人发出的书面担保函。以下是履约保函通用条款的内容:
第一条:保函目的
保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原合同涉及的全部条件和条款得到完全履行。保函承诺其签发的履约保函有效,并负有支付金额的责任。
第二条:保函金额与期限
保函金额和期限应明确规定于保函内,并根据原合同的履行需要进行调整。在保函期限届满前提出的分期释放请求,保证人应当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保函费用
保函费用由受益人支付,除非保函中另有约定。费用支付方式应协商一致,并详细列明于保函内,包括费率、计算基础等。
第四条:保函索赔
保函受益人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赔偿或索赔需求时,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如履约担保金额有变动,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五条:不可撤销性
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保函,并自承诺日期开始生效。保证人无权取消或修改保函内容,除非得到受益人事前书面同意。
第六条:终止条件
本保函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履约保函无法履行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受益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第八条:争议解决
保函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争议解决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保函还包括以下事项:
第十条:附则
本履约保函通用条款适用于各类履约保函。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需要进行修改与补充。
结语:
通过明确的履约保函通用条款,可以为双方提供有效的保障和便利。双方在签署履约保函之前,应详细阅读条款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