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增加诉讼保全吗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诉讼权益和执行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它通过对被告财产、行为和证据等进行保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超出普通举证范围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申请诉讼保全。比如,在证据易失或者难以获取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对对方可能涉及的证据进行保全,以防其灭失。此外,在财产可能流失或转移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诉讼保全。法律对于诉讼保全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主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事人必须明确提供被保全的财产或证据的具体线索,并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合法占有和权益。不能仅凭猜测或推测就申请诉讼保全。
其次,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诉讼保全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能够明确说明,如果不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且损失将无法弥补。
最后,当事人还需要在申请诉讼保全时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函,以确保被保全的财产或证据受到妥善保管,能够被执行和归还。
总之,当事人可以增加诉讼保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申请诉讼保全前,当事人需仔细考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充足的证据和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