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诉讼保全机构名单
贵州省的诉讼保全机构是指在法院颁发保全令时执行保全措施的具体单位。以下是贵州省的诉讼保全机构名单:
1.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贵州省的中级法院,贵阳市中院负责执行各类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等。
2.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六盘水市的法院,六盘水市中院执行本地区的保全令。
3.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中院是遵义市的高级法院,负责执行该地区的保全措施。
4.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中院负责安顺市境内的保全工作,确保保全令得到有效执行。
5.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中院是毕节市的高级法院,同样也负责执行当地的保全措施。
6.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铜仁市中院执行铜仁市范围内的保全措施。
7.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西南州中院是黔西南州的高级法院,负责该地区的保全工作。
8.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院执行该地区范围内的保全令。
9.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中院负责执行黔南州内的保全措施,确保保全令得到有效执行。
10. 兴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兴义市中院是兴义市的高级法院,同样也负责执行当地的保全措施。
以上是贵州省诉讼保全机构的名单,根据具体情况,在保全程序中应该选择相应的法院进行申请和执行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