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保函收费标准
诉讼财产保全保函收费,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为保证原告的权益不受被告等其他方侵害,对争议财产采取一定措施进行保全,并委托一保证人提供法定数额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全法》的规定,诉讼财产保全保函收费标准如下:
1. 被申请人提供保全保函时,按照被申请财产的40%收取一次性保函费用。
2. 保全期间,每满六个月,按照已收取的一次性保函费用的10%收取续保费。
3. 被申请财产价值变动的,应当及时调整保全保函费用。如果被申请财产价值增加,在保全期间内,可以按照差额的10%计算续保费;如果被申请财产价值减少,在保全期间内,不再另行收取减少部分的续保费,但是原收取的一次性保函费用不予退还。
4. 被申请人有多个被申请财产的,每一被申请财产单独担保的,分别计算保全费用并收取。
5. 诉讼财产保全保函费用由请求财产保全的一方支付,但如果该方不能提供保全保函,则由受理法院委托第三方提供保全保函,费用由原告在请求保全时预先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标准收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欲了解更详细的收费情况,建议前往当地法院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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