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除财产保全的函
尊敬的XXXX法院:
我系原告XXXX,针对我与被告XXXX之间的诉讼案件,现根据我方的实际情况和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请解除对被告的相关财产保全措施。
首先,我方认为当前的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充分执行,所需保全金额已经到位,对于进一步维护原告的权益并无必要。在财产保全期限内,被告未采取任何恶意偷逃、转移或隐藏财产的行为,并主动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其次,我方在近日查清了被告的真实财产状况,发现其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明显不足以完全清偿原告的诉讼请求。继续拘留该财产将极大影响被告的正常生活和经营,给被告造成无法挽回的财务损失。
最后,鉴于以上情况,我方请求贵院立即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并给予我方一个合理的期限,以便我方及时行使诉讼权益并继续进行案件的审理程序。
再次感谢贵院一直以来对本案件的公正处理和充分保护。我方有信心相信贵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的公正原则,做出基于合理平衡的决策,维护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