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障诉讼权利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诉讼过程中,当诉讼一方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如果被申请人拒绝、逃匿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执行困难的情况,法院可以决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处理,以确保将来的执行顺利进行。
在实践中,扣车是常见的一种保全措施。扣车是指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拥有、所有或者管理的机动车辆予以暂停使用或移交给相应的司法机关,直至落实债权债务关系。这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将车辆转移、毁损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执行而采取的手段。
然而,并非所有案件都能采取扣车保全措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扣押财物的范围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有价票证、贵重物品等。而机动车有特殊性质,不属于上述范畴。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时,不能直接采取扣车的方式。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仍然可通过扣车来实现诉讼保全的目的。比如,当被申请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或财产专属配偶运用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依法决定对该车辆采取保全措施。此外,如果涉及到非法获得的、尚未售出的机动车,法院可以决定暂时没收并保管该车辆,以确保相关权益的有效行使。
总之,扣车作为一种常见的诉讼保全手段,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其适用范围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作出这样的决定时,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