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证据保全的裁定书
裁定书编号:XXXXX
裁定书内容如下:
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规,经审理查明:
一、本案为XX案件,被申请人为XX。
二、鉴于本案具有以下情况:
1. 依据XX法规第XX条规定,对关键证据进行保全有异议。
2. 经审查发现,未提供出具关键证据存在很大争议的充分证据。
3. 经询问被申请人得知,关键证据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本庭认为继续保全关键证据已无必要,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和费用,同时也保障了诉讼双方合法权益。根据XX法规第XX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解除对关键证据的保全措施。
二、被申请人须在XX日内归还所有已取得的关键证据原件,如果有复制件或备份,也一并归还。
三、被申请人须出示关键证据的完整、真实副本,以备备案。
四、对于申请人的合理要求,如果遇到问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解决。
五、本裁定为不可上诉。
此裁定书正本一份由本庭保存,副本一份送达各方。
审判长: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
1. XX法规第XX条
2. XX案件材料
3. 相关证据复印件(盖章)
4. 被申请人出示的关键证据复制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