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保全申请书 行政诉讼
尊敬的法院:
我系北京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特向贵庭提起行为保全申请,合法维护我公司的权益。
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以下是我公司对该被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保全请求。
一、事实和理由:
我公司在某时间遭到了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并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我公司对此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并相应地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过复议委员会的审查,认定我公司的申请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因此,该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明显的不合法性和违法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公司有理由要求贵庭采取紧急保全措施,以阻止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并迫使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调查并做出合法、合理的决定。
二、保全请求:
我公司敬请贵庭对上述被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进行认真审查,并据此做出以下保全措施的判决:
1. 暂停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并阻止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任何追加的惩罚手段。
2. 强制要求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调查,确保其在法律、程序和事实层面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合法、合理的决定,并予以公开。
4. 其他贵庭认为必要的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我公司申请行为保全的期限为本申请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致
北京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