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防止被告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逃避判决、转移财产等行为,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相关财产采取一系列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的采取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诉讼保全申请书》及其复印件。该申请书中应当明确陈述涉案争议的事实及理由,要求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并且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材料,例如合同、凭证、照片等,也可以是口头陈述,但需要有其他证据支持或者取得法庭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陈述。
其次,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包括银行存款证明、财务会计报表、房产证明、车辆登记证等。这些财产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助于法院对被申请保全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另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的有效地址证明。这是因为,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需要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方,因此需要确保被告方的有效地址能够得到确认。
此外,若申请人要求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委托保管等措施,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措施。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措施,对被告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支持其诉讼保全申请的证据材料。例如,如果涉及产品侵权案件,申请人可以提供专利权、商标注册证书等;如果涉及劳动纠纷,申请人可以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劳动合同、薪资支付凭证等。
总之,在提起诉讼保全申请时,申请人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并适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使法院能够对申请作出正确的决定。只有提供充分的证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才能被法院受理并予以保全措施的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