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即将进行的诉讼案件中,现有一项需变更的事项,特向贵院提交本变更诉讼保全账户申请书,希望得到审批和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申请虚拟财产保全时,应当指定与虚拟财产直接相关的合法财产为保全标的,并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但由于种种原因,我的原先指定的保全账户无法使用,故需要变更。
首先,我非常感谢法院对我的保障与支持,也对之前指定的账户执行进行了监督。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账户出现了技术故障,无法正常运作,因此我急需将之前的保全账户变更为另外一个可正常运营的账户,以确保诉讼保全的顺利进行。
其次,为了保证您对我的资金安全有更多的控制和保障,我愿意配合法院的相关要求,并提供新账户的所有必要证明材料,以便贵院配合变更手续的办理。
目前,我已经与另一家知名银行达成协议,建立了一个新的诉讼保全账户。这个账户符合法院关于虚拟财产保全的规定,并已经通过了有关机构的审核。同时,该银行也有较好的信誉和技术支持,能够确保资金安全和准确执行法院的指令。
为了尽快落实该账户变更事宜,请贵院审批并核准上述账户变更申请,并告知我具体的相关手续和时间要求,以便我及时完成所需的资料提交和手续办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法院对我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案件中我将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断,确保案件公正、透明地进行。
敬请批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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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