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诉讼保全的条件
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防止被告人行为给原告方造成不可逆性损失,或者为了保护诉讼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提起诉讼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证据存在性:原告方必须能够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属实,并且这些证据必须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重要性。
2. 危险性:原告方需要证明如果不采取紧急保全措施,将会给其造成不可修复性损害。即证明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后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3. 紧急性:原告方需要证明紧急保全措施必须立即采取,否则将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原告方还要证明自身争议权益不容易恢复,或者恢复困难。
4. 资格合法性:原告方必须具备声誉良好、合法权益明确等资格条件。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诉讼主体才能提起保全申请。
5. 可平衡性:原告方需要证明保全措施对于被告方的利益影响较小,或者通过采取其他方式来平衡双方的权益关系。
以上是提起诉讼保全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原告方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提供确凿的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法院将会根据上述条件对保全申请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