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保障甲方在债权纠纷中的利益,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以其名下财产作为担保,根据以下条款达成本合同。
一、基本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为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 担保期限:
3. 如债权纠纷未解决,甲方可要求乙方配合提供相关存款、财产及其他所需证明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约定将担保金额划入指定账户,用于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担保。
2.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债权纠纷的解决,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等。
3. 乙方担保的财产如有价值变动或转让,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变动或转让后的资产作为新的担保提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使用担保金额的权利。若债权纠纷解决,甲方应及时返还乙方划入指定账户的担保金额。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担保或未积极配合解决债权纠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担保费用。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或诉讼。
六、合同效力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自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担保之日起生效,至债权纠纷解决并返还担保款项之日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