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原告:
被告:
公诉机关:
案由:
经审理查明:
一、本案为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争议。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并经本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院于某年某月某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被告的财产。
三、被告提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原告对此无异议。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并真实,符合解除财产保全的要求。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予解除对被告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被告的财产不再受到冻结限制,可以自由处置。
本裁定为民事裁定,立即生效。
本院将抄送此裁定书至原告、被告、公诉机关、解冻机构。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DATE: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