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保担保函格式
保全保担保函是指在涉及到诉讼保全措施的案件中,担保人向法院出具的一种担保方式,用以确保被保全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履行法院对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诉讼保全保担保函的格式,以供参考:
保全保担保函编号: 年 月 日
尊敬的XX法院:
我方系担保公司有限公司,按XX法院(或XX案号)的要求,特向贵院保证如下:
一、被保全人的基本信息:
被保全人姓名:
被保全人住所:
被保全人证件号码:
被保全人联系电话:
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二、保全事由:
(简要陈述保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由、保全目的等)
三、保全措施:
(列明法院对被保全人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
四、担保方式:
1. 担保金额:(列明被保全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价值)
2. 担保形式:(列明使用现金、保险单、存款、抵押物等作为担保形式)
3. 担保期限:(列明被保全人需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期限)
五、担保责任:
1.如被保全人未履行法院对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我方愿承担担保责任。
2.如被保全人主动履行了法院对其的判决或裁定,我方的保全责任将自动终止。
六、其他事项:
(列明保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或条款)
七、联系方式:
(列明担保公司的相关联系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请贵院自收到此函之日起,立即执行相应的保全措施,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我方。
特此担保。
担保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诉讼保全保担保函格式,具体格式可能会因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在实际使用中,可根据需要增减相关信息,以确保函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撰写函件时,应注意使用简练的语言和明确的表述,避免模糊和引起歧义的陈述,以保证函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