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何时提出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确定权利存在的基础上,依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由法院依法对涉案财产、行为或其他客体予以扣押、查封、冻结、预计分配或者作出其他限制处理的一种措施。那么,诉讼保全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呢?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在提出诉讼保全之前,必须已经明确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有证据证明了的,否则提出诉讼保全将毫无意义。因此,在准备提起诉讼保全之前,当事人必须认真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其次,在提出诉讼保全之前,当事人应该首先考虑的是,诉讼保全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评估诉讼保全是否适用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关注诉讼保全的实际价值是否足够大,是否能够弥补自己的损失。如果诉讼保全的效果不确定或者价值较小,那么可能并不值得提出诉讼保全。
此外,应该注意到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诉讼保全的申请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股权质押、保理、信托等案件中,涉及到公开发行、持续信息披露、减持、股份回购等法律规定的事件,被告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最后,当然也要考虑到诉讼保全的时机问题。一方面,如果在诉讼前就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上庭诉讼,则无需提出诉讼保全。另一方面,若是事态非常紧急,需要立即保护自己的权益,则可以在诉讼开始或者还没有开始之前提出诉讼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