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告知单
尊敬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原告申请,本法院决定对贵公司进行诉讼保全。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变卖、转移、隐匿、损毁或者以其他方式丧失财产,从而确保执行时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现将以下内容通知您,请务必履行相关义务:
1. 保全事项:根据原告要求,对贵公司位于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房产进行查封保全。
2. 保全期限:查封保全期限为_________(具体日期),即自公告之日起至_______(具体日期)。保全期间内,贵公司不得私自处置、倒卖、拆迁、改建被查封的房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具体措施:为保证保全效果,法院将通知相关部门对被查封房产进行封条封口,同时会对被查封房产进行摄影取证工作。贵公司应积极配合和配备相关人员协助封锁、存放已封条,并确保未经法院书面许可,不得随意更替或损坏封锁材料。
4. 解除保全:若贵公司认为保全存在错误或者保全的目的已经达到,可以向本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解除保全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依法办理相应的程序。
5. 责任与义务:贵公司作为被保全人,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1) 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执行保全措施,不得擅自变动被查封房产。
(2) 妥善保管好封锁物品,不得私自开启或者损坏,以免造成损失。
(3) 监督其他员工严禁泄露关于被查封房产的信息,不得擅自将相关信息外传。
(4) 如需进行装修、维修等活动,必须提前向法院申请并获得书面许可。
6. 备注事项:
(1) 若您对保全申请有异议,应及时向本法院提出相应的反驳意见和证据。
(2) 若贵公司未履行相关保全义务,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请贵公司注意以上事项,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有疑问或者需要协助,请及时联系本法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特此通知。
XX法院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