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身份证号码为XXX,现就离婚案件,向贵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列举如下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
1. 我与被告XXX于2008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至今。
2. 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我们共同努力奋斗,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房产:我与被告共有一套位于XXX地的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
b) 车辆:目前我们共同拥有一辆XXX品牌汽车,车牌号为XXXXX。
c) 存款及其他财产:我们还共同持有XXX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款余额约为XXXX元。此外,我们还拥有一些珠宝、家具、电器等动产。
3. 然而,由于婚姻关系的破裂,我与被告已无法继续共同使用、管理这些共同财产。
二、理由
1. 我担心被告会转移、隐匿或损坏上述财产,致使我无法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合理维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特向贵法院提出以下申请:
1. 要求贵院立即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确保其不会发生转移或损毁的情况。
2. 要求贵院要求被告提供上述车辆及其他动产的暂时监管权,以确保其安全。
3. 要求贵院协助调查并冻结我与被告名下的共同储蓄账户,以避免资金流失。
我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XXX
联系电话:XXX
身份证号码:XXX
请贵法院查验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法处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