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证诉讼权利的实现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一些特殊的措施来防止被告借机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而协助执行则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法请求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协助,协助执行法律文书。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诉讼保全可以发起协助执行吗?毕竟两者看似有相似之处,都是为了确保被申请人不逃避法律责任,从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诉讼保全和协助执行并非同一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诉讼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而协助执行是在执行程序中进行的。诉讼保全只是为了保全债权,防止被申请人凭借违法手段转移、隐匿财产,以免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实现债权的后果。而协助执行是为了帮助申请人顺利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
其次,从法律上看,诉讼保全和协助执行的程序和规定是不同的。诉讼保全是在民事诉讼中,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保全裁定;而协助执行是根据执行程序法律规定,请求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协助,比如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财产等。
另外,诉讼保全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权益的实现,而协助执行则是为了执行法律的判决结果。诉讼保全结束后,债权人可能需要转向协助执行的程序来实现其权益。
因此,综上所述,诉讼保全并不能直接发起协助执行,它们虽然有一定联系,但是目的和程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当债权人需要执行法律文书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发起协助执行程序,以实现其合法权益。而对于诉讼保全措施,应该根据法院的保全裁定进行相应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