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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级别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7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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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级别法院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行为对诉讼权益及公共利益的损害,在诉讼程序进行前或者诉讼期间,通过法院的措施来强制当事人采取特定行为或者禁止特定行为。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争议程度,法院对于诉讼保全的审理也会有所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我国法院将诉讼保全划分为两个级别:一审诉讼保全和二审诉讼保全。

一审诉讼保全指的是在民事诉讼的一审阶段,被诉讼方或者第三人请求法院进行的诉讼保全。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一审阶段,法院对于被申请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决定是否予以支持。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可以在答复中说明理由,并阐明所采取保全措施的范围和期限。

一审诉讼保全的审理权通常属于基层法院,即各级人民法院的基层法院。这是因为在一审阶段,对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争议焦点还需要进一步审查,所以基层法院更具有处理此类申请的实际操作经验。

而二审诉讼保全则指的是在民事诉讼的上诉阶段,被上诉方请求法院进行的诉讼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期间提出的保全申请要求应当直接向二审法院申请,并提供一审法院尚未执行完毕的保全案卷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据。

二审诉讼保全的审理权通常属于上级法院,即各级人民法院的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这是因为在二审阶段,法院主要负责对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进行把关,所以需要比较高的法律水平与专业知识。

总之,不同级别的法院对于诉讼保全的审理权是有所差异的。一审诉讼保全主要由基层法院负责处理,而二审诉讼保全则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这也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中一审和二审阶段的不同特点及对法院的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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