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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6-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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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措施,它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甚至销毁财产。但是,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并非随意可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具有财产纠纷

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具有财产纠纷,即当事人之间存在关于财物性质、归属、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争议。如果没有发生财产纠纷,就不存在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二、有证据证明财产可能受到损害

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有证据证明财产可能受到损害,即被执行人可能销毁财产或将其转移给他人。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或口头证言,重要的是能够说明被执行人存在损害财产的行为。

三、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

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必须具有一定的真实价值。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没有实际价值,就不符合保全的必要性和实际效果。

四、属于可供保全的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必须属于可供执行的范围,即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且可以被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实现债权。特别是财产在司法保全期限内不可供保全的情况下,不应该申请财产保全。

五、申请人有权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人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的当事人或者其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人。如果申请人不具备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法院将不予受理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必须具有财产纠纷、有证据证明财产可能受到损害、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属于可供保全的财产以及申请人有权申请等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的满足才能有助于申请财产保全取得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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