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工履约保函,简称履约保函,是指承建机构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等完成施工合同工作而向订单人签发的一种保函形式。
履约保函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合同金额来确定。通常情况下,根据国家规定,工程项目总价在300万元以内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5%;工程项目总价超过300万元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但是具体金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履约保函的开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如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履约保函应采用纸质或电子方式开立。 3.履约保函应明确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4.履约保函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工程名称、地点、施工范围等。
履约保函在施工合同中起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提供订单人有关承建机构履行约定义务的信心和保障。 2.对于承建机构而言,能够增强其可信度和商业信誉度,提高中标概率。 3.履约保函也可以作为承建机构融资的一种手段,方便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当然,履约保函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如果承建机构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订单人有权根据履约保函要求赔偿损失。 2.承建机构可能需要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开立履约保函的成本。
选择合适的履约保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根据工程项目总价确定履约保函的金额。 2.选择具备信誉度和资质的保险公司或银行作为履约保函的开立方。 3.明确履约保函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可以满足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