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双方在电子投标保函业务方面的合作关系。
1. 甲方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服务。
2. 合作方在与乙方客户签订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合同时,可通过甲方提供的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和管理,实现快捷、高效的操作。
1. 公司负责为乙方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子投标保函服务,保障合作方和乙方客户的利益。
2. 合作方需积极宣传和推广甲方的电子投标保函服务,并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和渠道资源支持。
1. 合作方享有根据乙方客户产生的业务量获得相应佣金的权益。
2. 甲方为合作方提供专业的技术和市场培训支持,帮助其掌握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的操作技能和市场推广能力。
1.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合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合作方应尽职调查乙方客户信息真实性,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报告给公司。
1.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协商一致决定继续合作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不予改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至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