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履约保函是在招标过程中,为保障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提供的一种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它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固定的格式要求,下面将为您介绍招投标法履约保函的常见格式。
保函的标题应准确描述保函的类型和性质,通常包括“招标单位名称”、“保证金履约保函”等主要信息。
保函的开立日期应明确标注,以记录保函的生效时间,并便于日后核对与参考。
保函金额是指保函的担保金额,通常与投标项目所需的保证金金额相等,保证金金额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而定。
履约期限指工程或项目的合同约定履行完成的期限,在保函中应对此进行具体说明,确保投标人按时履约。
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范围,通常从工程或项目履约完成之日起计算,一般为工程或项目保修期的两倍。
受益人就是招标单位,即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并享有招标准备和投标阶段担保保障的单位或个人。
保证人是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单位或个人,通常是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