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合同项下工程、服务或交付货物的义务,并对因违反合同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从保函签发之日开始计算。具体起算时间应当以保函上载明的起算日期为准。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默认为保函签发之日起计算。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通常分为两种情况的终止条件:
如果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有继续需要支持的合同履约义务,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和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当履约保函到期后,如果没有发生违约行为或触发保函索赔情况,保函即失效。中标人应及时向发函银行申请终止保函,并收取保函的原件。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履约保函,则中标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向发函银行提出保函索赔申请。
在使用、办理履约保函过程中,中标人需要留意以下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