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需要所有合同工程机械进场前提供预付款保函,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以下是具体的要求:
预付款保函金额应为实际预付款金额的10%,且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一致,即当预付款到账后,保函即失效。
预付款保函应按照国际惯例采用统一的格式和措辞,保函内容包括:
保函应由供应商通过合法的银行机构开立,并在保函交付给武功县前提前通知武功县。
武功县将对预付款保函进行验收,包括检查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等。如发现问题,供应商需及时予以修正。
当预付款到账后,预付款保函即自动解除。无须采取其他解除手续。
武功县要求所有合同工程机械进场前提供预付款保函,该保函的金额、有效期、格式和开立行为都应符合规定,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遵守相关要求,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