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解决纠纷的最后一步便是走向法律,寻求法律支持。在解决完问题后,就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但是近来一些案件的执行过程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法院说解封了,但是被扣款账户还是不能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解封的概念,解封一般指的是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让被执行人可以享有他应有的权利。在解封之后,被执行人的被限制权利应该得到恢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解封决定并不代表着被执行人就可以立刻享有他的权利。这时候,需要债权人按照规定继续履行强制执行程序,将执行结果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结果后,才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
但是,很多时候,执行难度较大,被执行人可能出现各种逃避执行行为,使得本应恢复的权利还不能得到实现。比如被执行人在限期内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等待执行时间延长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法院已经做出解封决定,被执行人所执有的资产也依然被冻结,不可以支配。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法院说解封了,但是被扣款账户还是不能用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存在。当债权人无法正常履行强制执行程序时,即使法院做出了解封决定,被执行人的的被限制权利也并不会立马恢复。
具体来说,当法院执行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时,被执行人的账户就会被冻结,冻结期限一般为3个月,在这期间被执行人需要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并继续冻结账户,这样便会出现“法院说解封了,但被扣款账户还是不能用”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被执行人需要及时了解自己的债务状况,积极协商解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债权人也需要在强制执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执行目的的达成,避免出现过多的违规行为。
总的来说,法院说解封了,但是被扣款账户还是不能用,这种情况不是很少见。当债权人不能正常履行强制执行程序时,被执行人的被限制权利也并不会立马恢复,需要继续申请强制执行,继续冻结执行的财产,直至债权得到依法保障才会解冻账户,被执行人才会真正的得到权利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