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投标项目中,承揽商为了担保其投标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而向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担保形式。它是一份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确保若中标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中标方所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在一定期限内获得。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是指该保函的担保期限,即起始日期到截止日期之间的时间段。
保函起始日期指招标方与银行或保险公司签署保函并出具的日期。一般来说,保函起始日期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相同。
保函截止日期是指投标保函的有效期至何时。这个日期应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在投标保函上明确注明。
担保期限是指投标保函有效期的时间长度。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和合同要求,担保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在30天到180天之间。
投标人也有可能在保函有效期内主动解除保函。这种情况下,投标人需要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方在审查后,可以同意或拒绝解除保函。
投标保函的担保期限是由保函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共同决定的,在这个期限内,投标人需要履行其投标承诺,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作为担保。同时,招标方也可以在保函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履行相应义务,以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