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三年了,对方还是没钱只能限高吗?
在中国,强制执行是一种司法手段,主要用来强制对方履行判决或裁定。但是,有一些情况下,即使强制执行了很久,对方仍然没有履行义务,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在中国,针对此类情况,法院可以采取一种叫做限高措施的强制执行方式。具体而言,就是采取强制限制对方的消费行为,直到其当庭或周期性履行还款或者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为止。这种方式对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是一个相对有效的手段。
然而,在执行这种限高措施的过程中,有一些被执行人存在资产匮乏、低收入等问题。对于这些情况,法院通常会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对于存在资金困难的被执行人,可以将执行效果评定为“无效执行”,这意味着被执行人暂时无法弥补债务。
不过,应该强调的是,这种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时,法院也会相应进行调整。比如,被执行人在评估时无法支付债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可能会有相应的收入,这时候就需要对执行效果进行再评估。
总之,限高措施的执行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司法手段,但是在针对资金短缺的被执行人时也需要注意情况的变化。同时,从根本上讲,还是需要尽量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纠纷,毕竟到了执行这一步,不管是对被执行人还是对申请执行人都没有太多好处。